

五百強企業(yè)卡板指定供應商
十六年包裝設計經(jīng)驗 出口企業(yè)托盤廠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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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箱:sales@yscgd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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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在1個世紀前就有一種聚乳酸樹脂的英文縮寫為PLA的塑膠材料被被人工合成膠合卡板,這種材料生產(chǎn)出來的塑膠產(chǎn)品可在堆肥環(huán)境下被完全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。但由于當時膠合卡板生產(chǎn)成本過高,所以沒能最終成為塑膠制品的原料。而近些年,新的先進的合成技術使得生產(chǎn)這種聚乳酸樹脂材料的成本大大降低,從而使其能夠逐漸用于實際吹塑,吸塑,片材等等級的塑膠產(chǎn)品。
1. 當卡板存放在貨架上或用叉車貨叉作業(yè)時,必須滿足以下承載能力:(a)當卡板上的貨物隨機擺放時,1000kg;(b)當卡板上的貨物平整擺放于整個卡板面時,1500kg;(c)當卡板上的貨物有整體包裝并且平整擺放于整個卡板面時,2000kg;
2. 當卡板放在平整、剛性的水平面上,且貨物平整均勻擺放在整個膠合卡板面時,多個載荷卡板相互堆垛,最底層的卡板必須能承受額外4000kg的最大載荷。此類膠合卡板恰當正后背都可以操縱,遍布用于堆碼門徑操縱及貨架操縱。
3.液壓車和叉車在使用托盤過程中,叉齒之間的距離應盡量放寬至托盤的進叉口外緣,進叉深度應大于整個托盤深度的2/3以上。
4.托盤上貨架時,應保持托盤在貨架橫梁上地平穩(wěn)放置,托盤長度應大于貨架橫梁外徑50mm以上。
5.液壓車和叉車在使用膠合卡板運動過程中,應保持勻速度進退和上下,避免急剎、急轉引起托盤受損、造成貨物倒塌。